英语学校借“福娃”招生
工商:该广告涉嫌侵权
贵阳的一家英语学校擅自在招生广告牌中运用“福娃”图案,并在广告中使用了“迎奥运、学英语、与世界接触”等语言。昨日,记者获悉,这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以被贵阳市工商局乌当分局工商查处。
日前,新天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位于新天大道公交车站台广告栏上的一家名为“大师英语学校”的广告印有“福娃”图案,该广告中还出现了“迎奥运、学英语、与世界接触”等字样。于是执法人员立即与广告中提到的学校和广告承包商取得了联系。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查明,该英语学校投资者兼主办者龙某于3月1日与广告栏承包者谢某签订了租赁合同,租用新天大道公交站台的广告栏做招生广告,并委托贵阳某科技数码有限公司设计广告。该设计公司根据龙某的要求制作了印有“福娃”图案,标注有“大师英语学校”、“迎奥运、学英语、与世界接触”等字样的广告牌。然后由广告栏承包者谢某负责安装。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必须经奥林匹克标志所有权人许可。而龙某未经许可便擅自在其招生广告中使用“福娃”图案,已涉嫌“奥标”侵权。 |